公告日期:2026-04-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9.16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1.07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12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议案》。同时,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关注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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