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发股份与关联方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及资金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以及因关联自然人任职而形成的关联方等各类关联方,持续开展金融类、工程类、代建类、存量商品房交
易类等各类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
会议及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及 2025 年 4 月 8 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32)。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持续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5年执行情况
1、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开展金融类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预计在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贷款及授信额度人民币 260 亿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6.59 亿元,贷款余额为 39.23
亿元。
2、与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华发投控”)有限公司持续开展金融类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预计向华发投控及其下属公司申请保函额度、融资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下同)。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华发投
控及其下属公司的保函及融资余额为 118.54 亿元。
3、与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金融类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预计与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类关联交易,包括存款、贷款、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等,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申请贷款及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0 亿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
司在上述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2.28 亿元,融资余额 4.79 亿元。
4、与华发集团持续开展代建类关联交易
为避免同业竞争,根据华发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房地产项目(含上级单位授权华发集团管理项目)托管给公司,托管内容为工程
全流程管理、营销管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等。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
华发集团之间上述代建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4.84 亿元。
5、与华发集团持续开展存量商品房交易类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预计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存量商品房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出售商品房、出售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存量商品房交易金额合计为 11.17 亿元。实际
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受市场变化、项目开发及预售进度及相关商务条件未能达成一致等多方面影响,导致相关存量商品房交易未能或尚未实施。
6、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开展工程类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预计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新产生合同总额约为 50 亿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
饰装修类业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述工程类业务实际发生金额为 45.82
亿元。
(三)2026年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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