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谢刚)
本人谢刚,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存在监管规则中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谢刚,男,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 EMBA。
曾就职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担任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 次(包括非现
场会议),股东会 2 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谢刚 1 1 1 0 0 否 0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融资工具使用、董事提名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 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亦未缺席任何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专门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加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本人不定期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当地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情况,以及公司项目经营情况。2025 年,本人主要实地考察了公司位于北京的项目,在考察过程中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介绍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对项目进展的介绍。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配合情况
2025 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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