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学兵)
本人张学兵,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存在监管规则中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学兵,男,1965 年出生,法学硕士。1988 年加入司法部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1992 年任该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1993 年发起设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担任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 次(包括非现
场会议),股东会 2 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张学兵 1 1 1 0 0 否 0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融资工具使用、董事提名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 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亦未缺席任何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专门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本人不定期考察公司项目,了解当地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情况,以及公司项目经营情况。2025 年,本人主要实地考察了公司位于
北京的项目,在考察过程中听取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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