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总体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含本数,下同),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开展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2.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可循环使用;在总额度范围内,可
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注册、分期发行,具体以各项资产专项计划产品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3.发行期限:各期产品发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4.发行利率: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班子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协商确定。
5.增信措施:根据各项资产专项计划产品实际情况,可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差额补足方等出具债权债务确认书,并签署到期对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无条件付款的书面确认文件。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及授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6.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等符合要求的机构,具体机构及费率根据各项资产专项计划产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等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可能涉及的场所,及银行、信托、保理公司等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可能涉及的机构。
8.其他事项:根据产品具体需求,可由公司向发起机构提供无息过渡资金,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产品发行后的募集资金或转让对价优先偿付华发股份的过渡资金。
鉴于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聘请华金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华发集团为本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等均涉及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金证券为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华金证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成立日期:1986 年 5 月 14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884,972.263283 万元
(5)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7,292.85 亿元,负债总额为
5,563.19 亿元,净资产为 1,729.66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1.23 亿元,
净利润 21.15 亿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7,554.16 亿元,负债总额
为 5,881.53 亿元,净资产为 1,672.63 亿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41.48
亿元,净利润-1.35 亿元。
(8)截至公告披露日,华发集团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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