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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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539 号) 的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监管问询 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 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一、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年报,2024 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24.86 亿元,近三年未计提减值。
其中对上海吉道航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道航新能源)长
期股权投资 6 亿元,主要系 2022 年起陆续投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显示,2022 至
2024 年,投资活动现金分别净流出 5.46 亿元、3.45 亿元、0.86 亿元,主要为投资支
付的现金。
请公司:(1)补充列示长期股权投资中期末余额在 1 亿元以上的标的企业情况,
包括主营业务、投资时间、持股比例、股东及控制权情况、是否为关联投资、近三 年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状况等,说明相关投资与公司业务协同关系,投资 的必要性,并结合标的企业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说明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 提情况的充分性;(2)补充披露吉道航新能源股权架构、相关投资收付情况、具体 投资资金去向、投资效益情况等,并结合决策机制与投资退出安排,说明是否存在
资金回收风险,投资资金是否存在变相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况;(3)补充披露近三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对应主要支付对象、资金性质、资金效益及回收情况等,说明进行相关投资活动的原因,投资资金是否存在变相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投资标的企业情况及控制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期末余额 主营业务 投资时间
无锡三凤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5,446.95 房产租赁 2019 年 5 月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8,134.18 新材料开发与应用 2020 年 11 月
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128,593.27 汽车零售与维修 2000 年 8 月
上海吉道航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111.46 实业投资 2022 年 5 月
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603.87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019 年 11 月
标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地 是否为关联投资
无锡三凤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 江苏无锡 否
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30.00 安徽淮北 是
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49.00 江苏无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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