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二○二五年十一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则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四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1999]88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200703514737E]。
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2
年 4 月 16 日证监发行字[2002]38 号文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投资人公开发行以
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普通股 4000 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WUXI COMMERCIAL MANSION GRAND ORI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中山路 343 号
邮政编码:2140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477.951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即《公司法》中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的经营方向,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努力开拓市场,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把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作为企业的责任,把公司办成高度适应市场的现代化新型企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食品、黄金、珠宝销售;农副
产品收购;肉、蛋、水产品、净菜的零售;餐饮服务;综合货运站(场)(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金饰品的修理改制;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服装、眼镜的加工服务;商品包装;自有场地出租;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利用本厦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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