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08:44 股吧网页版
大东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东方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2025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6]E1121号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方股
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苏公 W[2026]A405 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大东方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大东方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 用 ,不 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 为 大东方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 ,随 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大东方股份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大东方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
(万元) 除情况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24,913.50 364,295.6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224.78 7,791.3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22% 2.1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 7,224.78 注 1 7,746.13 注 1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
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45.24

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