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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8:08:44 股吧网页版
大东方:大东方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2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0 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
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
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1 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东方 (600327)、亚太科技(002540)、模塑科技(0007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乾元,2019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有新锐股份(688257)、洪汇新材(002802)、派克新材(605123)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201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10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联测科技 (688113) 、 肯特股份(301591)、灿能电力 (87029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赵 明 2026 年 2 月 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证监局 大东方 2024 年度年报
审计项目

2 赵 明 2026 年 3 月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 大东方 2024 年度年报
易所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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