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审核意见及
2026 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回避 6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6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回避 6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前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审核意见
(一)考核年份:2025年度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2025年度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得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453万元,其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
根据“2025年度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基本薪酬的标准来核定,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应得基本薪酬合计312万元。
2、绩效薪酬
根据“2025年度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经营利润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挂钩)”、“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利润总额/年度考核利润总额,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的绩效薪酬计算方法、以及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绩效薪酬标准区间来核定,其应得绩效薪酬合计141万元。
3、激励薪酬
根据“2025年度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评估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后,决定2025年度不发放激励薪酬。
(三)有关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外部兼职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等的分配;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1.5万元/月(含税)。
2、除前述人员外,在本公司担任管理、经营岗位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董事长、董事总裁、董事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其他未进入公司管理层、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只发放津贴(如: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将结合其任职本公司相应管理、经营岗位的薪酬标准及考核规定执行。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为上述人员的基本薪资保障,基本薪酬的标准确定主要根据企业效益、承担的责任及风险、管理职能等因素进行确定,按月发放。
月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职 位 基本薪酬(万元/月)
董事长 6.0
董事、总裁 5.5
董事、副总裁 4.0
副总裁 4.0
财务总监 4.0
董事会秘书 2.5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进行相关挂钩)。
(1)考核利润指标:2,000万元。
(2)绩效薪酬计算方法:上述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业绩达成/考核利润指标;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
(3)绩效薪酬标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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