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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1:27:22 股吧网页版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不会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变更与补充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要求企业对以下几类业务调整会计核算政策: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上述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出口业务中对“出口收入确认时点”的补充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确认是按照以出口货物控制权转移为确认时点,根
据实际出口业务中销售业务模式增加情况,将各种出口模式中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明确:

(一)EXW(工厂交货)模式

1.卖方在工厂/仓库将货物交买方处置,不负责出口清关与装货。
2.收入确认时点:货物在卖方工厂/仓库交付买方处置时(买方自提签收)。

3.依据:工厂出库单、买方/承运人签收单或出口报关单(退税/税务核心),此外将委托报关协议、杂费凭证作为备查资料。

(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模式

1.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装船后风险与控制权转移。

2.收入确认时点:货物装船、取得海运提单/空运运单,且完成出口报关(报关单出口日期)。

3.依据:提单、出口报关单、装船通知。

(三)CIF/CFR(成本+保险+运费/成本+运费)模式

1.卖方负责订舱、付运费(CIF 含保险),但风险与控制权仍在装运港装船时转移。

2.收入确认时点:与 FOB 一致—装船并取得提单、完成报关时确认货物销售收入。

货物收入:按 FOB 价确认(CIF/C&F 需扣减运保费)。

运保费:属控制权转移后的单独履约义务,按净额/总额确认(视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3.依据:提单、报关单、运费/保险结算单

(四)DAP/DPU/DDP(目的地交货类)模式

1.DAP(目的地交货)货物抵达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待处置;DPU(目的地卸货后交货)货物抵达目的地从运输工具卸下,交买方处置;DDP(完税后交货)货物抵达目的地、完成进口清关,交买方处置。

2.确认时点:DAP 货物运抵目的地并交由买方处置时(取得目的地签收/到货通知);DPU 确认时点:完成卸货并交付买方时(卸货证明+签收);DDP 确认时点:目的地清关完成并交付客户签收时。共性:控制权在目的地转移,运输中作“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

3.依据:买方签收单+运单抵达记录(DAP)、买方签收单+卸货完成证明(DPU)、买方签收单+卸货完成证明(DDP)+进口清关完税凭证(DDP)。
三、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风险,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与补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风险,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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