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27:23 股吧网页版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融资成本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55%,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具备较强的中长期偿债能力,未来需关注资产负债率上升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的风险。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为中盐昆山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借款额度内为其提供借款,并按实际占用资金额收取利
息。

在总额度及有效期内的借款,由公司有效授权人签署与借款有关的
文件、协议等(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

本次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司向中盐昆山提供借款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借款对象中盐昆山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于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法定代表人杨廷文,注册资本5.5亿元。经营生产及销售纯碱、农用及工用氯化铵、农用碳酸氢铵,石灰、氮磷钾复合肥;硫酸铵、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内生产经营);电力及蒸汽的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盐昆山资产总额23.07亿元,负债总额11.77亿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16.14亿元,营业利润-2.95亿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公司向中盐昆山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具体金额依据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约定借款期限: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借款方式及担保:中盐昆山确有资金需求时,公司在借款额度以内为其提供借款。

利息计算:公司将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融资成本收取资金利息(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55%,处于行业较低水平,
具备较强的中长期偿债能力,未来需关注资产负债率上升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压力的风险。

风控措施:一是公司将根据中盐昆山资金缺口及后续发展情况预留部分额度,应对潜在的资金需求,确保企业平稳过渡;二是按照每月的用款计划制定分批拨付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五、董事会意见

中盐化工为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可满足中盐昆山按期还贷和日常运行的资金需求。中盐化工将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借款对中盐化工短期现金流将产生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借款后,公司累计提供借款总额为5.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借款,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借款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