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 2025-037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拟取消
监事会,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
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
类型
第七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 第七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
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 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
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修改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 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
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三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修改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修改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
下列权利: 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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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
息,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 息,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
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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