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5:56:21 股吧网页版
天通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О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 129 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彬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本次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6.01 董事郑晓彬 2025 年度薪酬

6.02 董事潘正强 2025 年度薪酬

6.03 董事潘建清 2025 年度薪酬

6.04 董事舒蛟靖 2025 年度薪酬

6.05 董事叶时金(离任)2025 年度薪酬

6.06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7、关于公司监事(离任)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计提商誉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01 潘正强先生

10.02 郑晓彬先生

10.03 潘建清先生

1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章智勇先生

11.02 唐豪女士

11.03 陈章渊先生

上述第 4、5、9 项议案在审议时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
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第 10、11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6.01、8 郑晓彬回避表决,6.02、6.03、8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回避表决,6.05 叶时金回避表决。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听取报告事项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

六、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1、指定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2、投票;

3、休会检票。

七、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之一: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及 其 摘 要 登载 于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年报摘要》另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8 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 年度,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全球高端制造行业呈现显著的结构性分化态势,电子材料领域受益于 AI 算力、光通信、汽车电子等新兴赛道需求爆发保持高景气度,而光伏装备行业受产能过剩、行业投资收缩、市场价格战等因素影响持续处于低谷,公司经营面临阶段性挑战与转型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守“材料为核心、装备为支撑、协同发展”的战略定位,主动优化业务结构,聚焦电子材料核心赛道发力,同时稳步推进光伏装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