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潘峰)
作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钱凯先生、
潘峰先生、龚里先生,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潘峰,男,1963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
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天通股份独立董事。
(三)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潘峰 6 6 0 2 4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作为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别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在召开期间均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在股东会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就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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