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14:30 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乔胜俊主持,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541.50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2.36 万元,合计 96,593.86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 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5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公司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组织实施。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 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5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省属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 2025-0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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