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25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26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三节 独立董事......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6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38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4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6
第一节 通知...... 46
第二节 公告...... 4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三章 附则...... 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四川省省属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94)263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
手续,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00205363163Y。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于 2001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ICHUAN HONGDA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
备案经营场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
邮政编码:61841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41,6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空缺或无法履职时,经董事会决议,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其他董事或者总经理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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