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四川华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
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38 家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1:黄敏
黄敏,注册会计师时间为 1998 年 5 月 8 日,自 1998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7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何晓钰
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为 2019 年 6 月,自 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
李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2010 年 5 月至今在本所执
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敏、何晓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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