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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21:22:41 股吧网页版
宏达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李军,男,60 岁。四川大学化工系教授。1995 年毕业于四川联合大学,取得
博士学位;1996 年 12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职成都科技大学化工系副教授;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1 月,为东京农工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 7 月至今,任职四川
大学化工系教授。2007 年 4 月 10 日,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方面的业务。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1 次,以通
讯方式召开 2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1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8 次,出
席股东会 7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的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李军 14 14 4 0 0 否 7

(二)报告期内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均认真履行了职责,具体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战略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4 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 1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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