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ESG 管理体系,规范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工作,推动公司最大限度创造经济、社会与环境综合价值,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SG 职责定义
本办法所称 ESG 职责,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安全生产与绿色发展、社会责任承担、公司治理健全规范、内控与风险管理完善等内容。
第三条 利益相关方定义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指可能受公司决策与行为影响,或能影响公司决策与行为的个人及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监管机构、股东及投资者、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合作伙伴、债权人、社区公众、媒体、行业协会等。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所属单位”)。
第五条 总体要求
公司应按本办法要求,系统履行 ESG 职责,定期评估 ESG
履职情况,按监管规定编制并披露 ESG(可持续发展)报告,持续提升 ESG 管理水平与绩效。
第二章 ESG 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核心理念
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合规经营、互利共赢,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积极履行ESG 责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 经营理念融入
公司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绿色低碳、合作共赢的核心经营理念,将其融入经营决策、生产运营、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人才发展等全流程,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第八条 利益相关方原则
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保障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相关方合理诉求得到回应与落实,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专业化,提升治理效能。
第九条 职工权益保障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依法行使职权,通过职代会、工会、座谈会、意见箱等多元渠道,听取职工对经营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安全等重大事项意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十条 绿色环保理念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融入战略与治理,主动参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第十一条 社会责任履行
在保障经营稳健、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建设、救灾助困、公益慈善等社会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二条 合规治理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防范治理风险、合规风险、环保与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 ESG 管理基本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ESG 目标与公司发展战略高度统一,实
现经营发展与责任履行有机融合。
(二)全面性原则:ESG 管理覆盖业务运营、管理流程全维
度,兼顾所有利益相关方。
(三)系统性原则:ESG 管理与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内控
管理深度融合,统一标准、统筹推进。
(四)协同性原则:协同内外部资源,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持续优化 ESG 管理实践。
(五)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境内监管规则,确保 ESG 工
作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 组织保障
公司建立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持续发展
工作小组—各执行单位四级 ESG 管理架构,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为 ESG 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十五条 董事会(ESG 工作决策领导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 ESG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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