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7:37:41 股吧网页版
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现时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
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
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依法依规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投资者(包括现时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基金等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个人或机构。如无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的投资者为上述人员或机构的总称。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良好的内部信息汇集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向投资者传递;
(三)培育稳定的投资者群体,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使投资者了解和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五)促进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六)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和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三)组织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反馈;

(五)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六)采集、整合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开展资本市场研究,并 向决策层和管理层反馈;

(七)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八)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相关工作;

(九)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十)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十一)开展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其他事务。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