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大信从业人员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大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审计工作小组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2025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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