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立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公司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九届十七
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关立信所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项目信息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临 2025-
040)。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
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对舞弊的考虑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及效率。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及时进行沟通,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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