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1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0
第三节 独立董事......2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党建工作......27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27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责......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1
第一节 通知......31
第二节 公告......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1998]第 215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621493Q。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于 2000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
2005 年 12 月 12 日起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AUCM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315 号。
邮政编码:2665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8,014,76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为防范和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董事会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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