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20:31:02 股吧网页版
ST美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清算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9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ST 美克 公告编号:临 2026-066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清算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正在依法推进各项风险化解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克”)和美克国际家私加工(天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加工”)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获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津 0116 破申 48 号】、【(2026)津 0116
破申 49 号】,法院裁定受理天津加工和天津美克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并指定相关管理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清算事项概述

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原系公司外销业务的重要制造基地。近年来,受全球贸易格局变化、公司产能布局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持续推进制造体系和供应链体系调整。上述两家子公司的外销业务已由公司越南制造基地有序承接。目前,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主要承担公司内部供应链配套职能,其内部交易收入及利润在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已作抵销处理。

鉴于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两家子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且面临阶段性流动资金紧张,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亏损并加速实现战略转型,经审慎
研究,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天津美克和天津加工实施停工停产,并向
员工发送了《关于公司停工停产的通知》。

由于债权人德州德诺家具有限公司申请,以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对上述两家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的审计报告、涉诉涉执情况等证据材料,上述两家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据此,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天津美克和天津加工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相关政府部门及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天津美克清算
组、天津加工清算组,由清算组担任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的管理人。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美克及天津加工账面所有者权
益为正,但账面资产状况并不等同于现实清偿能力。上述两家子公司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长期资产占比较高,资产变现能力、变现周期及最终可回收金额受破产清算程序、市场环境、资产处置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其现金流及流动性状况已难以支持到期债务清偿。相关财务数据尚需结合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资产清查、评估、债权确认及清算结果进一步确定。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德州德诺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开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2MA3P9CUF0P

注册地址:德州市宁津县东部新区工业一路南首路西

经营范围:家具生产销售;木材加工销售;家具、木材及五金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德诺家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清算企业的情况

(一)天津美克

1.公司名称: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910366T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谭鲁刚

5.注册资本:14,780 万元人民币

6.实缴资本:9,48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美克资产总计
1,284,629,244.81 元,负债总计 723,138,007.07 元,所有者权益 561,491,237.74元。

(二)天津加工

1.公司名称:美克国际家私加工(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44040718Y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旭东

5.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6.实缴资本: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