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4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保是否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有反担
保
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0.42 亿美元(等 0.98 亿美元(等 是 否
值离岸人民币) 值离岸人民币)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 68,926.34
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 18.76
含本次)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于 2024 年 12 月与山港托克国际贸易(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港托克”)签署《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经友好协商,塔中矿业和山港托克同意对《买卖合同》进行修订和重述,并签署《合同确认函之修订》及其所附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确认函》(以下统称“《主合同》”),山港托克同意向塔中矿业提供的提前付款由7,000 万美元增加至 1 亿美元等值离岸人民币,塔中矿业负有向山港托克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物的义务。
作为《主合同》条件之一,公司同意签署《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根据约定,公司向山港托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山港托克签署《股份质押合同的修订及重述协议》,公司以持有的塔中矿业 100%股权作为质押品向山港托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塔中矿业与山港托克签署《动产质押合同之修订与重述协议》,塔中矿业将持有的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国”)境内的动产作为质押品向山港托克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1.40 亿美元等值离岸人民币,较原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增加 0.42 亿美元等值离岸人民币,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用于其对外融资等相关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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