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幸福”,股票代码:600340.SH)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暨法院受理公司预重整的公告》称,其收到债权人龙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成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及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龙成建设以华夏幸福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廊坊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启动对华夏幸福的预重整程序。
然而,11月19日,华夏幸福现任董事王葳公开发表声明,对华夏幸福的预重整程序提出异议。
据华夏幸福公告披露,龙成建设为华夏幸福实施市政工程施工总包工作。经验收、结算、陆续付款后,华夏幸福尚欠付申请人的工程款余额为417.16万元。经申请人反复催告,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华夏幸福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因此,龙成建设向廊坊中院申请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华夏幸福已于近日收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冀10破申62号之一),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其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廊坊中院决定对华夏幸福进行预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华夏幸福称对上述预重整无异议。然而,作为平安系派驻华夏幸福的董事,王葳在11月19日的公开声明中指出,其本人对该公告的发布事宜完全不知情,华夏幸福未在公告发布前通过任何形式告知其本人,未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更未就此事项征求其本人意见或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该公告的发布完全绕过本人,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
王葳在声明中强调,已于公告发布当日第一时间以邮件形式向华夏幸福提出问询,但经多次催告,公司至今仍未回复。其不认可该公告的发布程序及相关表述,华夏幸福对预重整事项是否无异议应经过董事会审慎研究审议表决后提交股东会表决,该公告因缺乏合法决策流程可能会误导广大投资者,已就上述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公开资料显示,王葳是平安派驻华夏幸福董事,现任平安人寿寿险总部投资中心另类投资部风险专家。曾任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平安银行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助理、副总裁、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副首席风险专家等职务。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王葳首次对华夏幸福重大决策持反对态度。今年8月26日,华夏幸福发布的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王葳在该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均提出反对意见,理由为“置换带处理不审慎”。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幸福成立于1993年,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2018年7月,中国平安(601318.SH)受让华夏幸福19.7%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2021年9月,华夏幸福原第一大股东华夏控股质押股份遭强制平仓,中国平安被动“接盘”成为华夏幸福第一大股东。
华夏幸福2025年三季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2亿元,同比下降72.09%,归母净利润亏损98.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