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锋革先生、张小军先生、董事张长红先生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王锋革先生担任。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为公司加强风险防范、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议 4 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1 2025-1-15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会。
2 2025-03-24 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会。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3 2025-03-27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 2025-4-27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2025-8-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 2025-8-19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2025-10-28
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立信能够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促进公司持续规范、高效运营。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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