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致同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致同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涉及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等业务情况、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 2025 年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组工作人员及公司经营层召开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致同事务所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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