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邬永东)
作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邬永东: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薪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2 年 4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股东会 5 次、董事会 9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5 9 9 0 0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应参加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审慎审议
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会议议题研讨,并立足专业视角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亲自出席召开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并形成相关报告;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风险等重要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调整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全勤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预计相关事项,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审慎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中,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重点事项进行特别关注与审慎核查,切实发挥独立判断与监督作用。公司独立董事职权行使顺畅、规范有效,不存在提议未被采纳、职权无法正常行使或其他履职受限情形,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职能的有效发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内控监督及问题整改等工作进展。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审
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与董事会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将个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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