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简称:光大灵曦 证券代码:831094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7日10:00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7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
3.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宇、刘晓雪。
(七)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宇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成都光大灵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 2017-014和2017-015)。
(二)关于《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6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7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三)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监事会报告就2016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7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四)关于《公司2016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6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6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关于《公司2017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2016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7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17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总体规划。
(六)关于《公司2016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关于《成都光大灵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成都光大灵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7)。
(九)关于《确认2016年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开展公司业务,2016年,关联方余曦明、宋小均、叶秀清共计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备用金148,000.00元;。上述三人借支的备用金及上年末宋小均未完成报销的50,000元备用金,均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前述费用借支均履行了正常的借支手续,属公司开展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所需,未对公司或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为其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3)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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