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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34:02 股吧网页版
华阳股份: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婧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婧然

作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姚婧然,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常务主任。自 2023 年 11 月任华阳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全年,在公司现场办公 22 天。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情况,已就自身独立性事项完成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对本人独立性状况开展评估并形成专项评估报告,相关报告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会议 4 次,本人的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会议 数

姚婧然 7 7 0 0 否 4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相关
会议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着审慎履职原则,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研究与核查,对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
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为董事会规范运
作提供坚实支撑。本次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始终严守监管规定与公司制度要求,严格遵
守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全部会议,会前认真研读各项会议议题及背景材料,会上充分
发表专业看法,会后扎实落实相关决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委员职责,为董事会精准决策、高效运作提供全方位专业支撑与咨询保障。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立足岗位职责,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主动牵头、精心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职过程中,重点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设计、薪酬政策制定、年度薪酬方案等核心事项开展全面审查,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薪酬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指导完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委员会工作流程,切实扛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监管审议职责,推动公司高管薪酬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聚焦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逐一开展细致审查与专项监督。在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全流程中,本人仔细审阅各类财务资料与审计文件,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沟通,全面摸清公司真实财务状况、日常经营运转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与风险把控核心职能。此外,指导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助力公司搭建更科学、高效、完善的内部审计与监督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尤其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全力推动审计委员会平稳承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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