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范跃进)
本人作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于公司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专项说明,提出建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范跃进,男,67 岁,博士。曾任青岛大学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型经济体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世界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世界经济研
究会会长。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6 月,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13 次董事会。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董事会情况 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范跃进 6 6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同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并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2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各专业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主动获取相关信息,会议前研读相关资料,并及时与公司沟通交流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通讯方式参加 5 次,充分了解公司运营及重点项目情况,并结合行业趋势提出优化运营、提升治理等务实建议,助力公司规范发展。为完善公司治理,本人重点对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审阅制度、核查数据、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梳理薪酬管理现状,提出了工作建议。
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通过董事会、股东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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