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董事薪酬方案
第一条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在公司不担任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之外的职务且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董事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之外的职务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薪酬参照同行业规模相当的医药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合理确定。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在公司不领取除津贴以外的其它报酬。
本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
第五条 董事长2026年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员工福利组成。
1、基本年薪标准维持上年度标准。
2、董事长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公司业绩为重要依据。即: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公司业绩系数,其中:
绩效年薪标准:按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0.8%核定。
公司业绩系数:与公司综合业绩考核指标挂钩(其中:销售收入增长率占权重50%,净利润增长率占权重50%进行加权计算,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均指相较于上一年度实际经审计财务数据的同比增长率),公司业绩系数范围为0.5~2.0。
公司业绩增长率 业绩系数
≥ 30% 2.0
[25%,30%) 1.8
[20%,25%) 1.6
[15%,20%) 1.4
[10%,15%) 1.2
[0,10%) 1.0
[-10%,0) 0.8
[-20%,-10%) 0.6
<-20% 0.5
注:本表业绩增长率区间采用左闭右开规则定义,即区间包含下限、不包含上限;如:增长率10%对应业绩系数1.2,增长率-10%对应业绩系数0.8。
第六条 公司其他内部董事的年薪按根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结合公司绩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实施,非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由公司经营层确定其薪酬标准及结构,严格遵循绩效薪酬大于总薪酬50%的原则和递延支付原则。
第七条 内部董事享受本年度公司规定的职工福利。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发放及管理严格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才生效,修改亦同,如果本方案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公司原《董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废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