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17:15:02 股吧网页版
浙江龙盛:浙江龙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梁永明、赵刚及1名董事贡晗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梁永明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出具《关于审阅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
第二次书面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
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三个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可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可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向管理层进行询问。

2025年5月30日,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财务总监的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就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表决,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卢邦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半年度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重点关注半年报的编制情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在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与公司高管做交流。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做好半年报会计政策的连续性,确认半年报编制的变化情况,希望公司对投资战略理念、实施情况及风险管控进行梳理,聚焦核心产业为未来发展做好铺垫,做好财务资产管理,并夯实主业,加强人才和团队的引进。

2025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其他参会人员主要讨论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对全年经营目标的完成度,就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以及进入第四季度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对公司研发投入表示认可,对于应收款的回收要重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的风险管控,资产处置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年底要与年审会计师多沟通。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未来做好“十五五”的规划,包括国家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民营企业投资风险管控等,另外要注重海外投资的风险。公司经营策略以及财务会计处理要做好谨慎性考虑,确保公司第三季报的财务数据准确并充分披露。

2025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事项进行第一次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可本次审计计划的合理性和重点领域界定的准确性,要求会计师项目组有充分的人员与时间保障,强调会计师队伍的独立性,按计划做好阶段性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程序,包括总账核对、科目细节测试、内控流程穿行测试等,遇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同步沟通。针对重点关注事项,如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特别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下行情况下公司持有的房产是否需要减值,审计委员会建议会计师多研究分析行业报告,对各区域数据做分类,对照给予公司管理层一定的建议,持续关注德司达收购及中山公园仲裁事项,要求会计师跟进对接,做好会计影响与非财信息的梳理,需要考虑对2025年年报预测的影响,为企业提供审慎的专业判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