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
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和财务负责
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董事长、
总经理职务原则上实行分设。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解聘任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总经理自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
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经理层人员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三)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
(四)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属下全资企业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八) 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签订生产经营购销合同,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年度计划内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的资金支付;
(十二)非董事经理,列席董事会;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依照分工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主要职权:
(一)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二)参与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三)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为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提供财务决策信息;参与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五)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和有效履职的主要形式。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一) 会议召开的条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二)参会人员
1、参加会议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如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邀请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涉及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决策事项董事长需参会。
2、会议列席人员为: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秘书以及总经理要求列席的与会议所涉及议题有关部门的人员。
(三)会议召开的程序
1、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议服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2、参加会议人员有权提出会议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议题是否列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
3、会议通知及会议讨论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出席会议人员;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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