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5号)核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287,97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89.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495,8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504,090.9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2)第0084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9 月 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549.59
二、募集资金净额 53,450.4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8,724.80
本年度使用金额 7,638.05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806.19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5,144.66
加: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减除手续费净额 863.2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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