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监督2024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1月18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2024年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就公司2024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未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二)2025 年3 月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25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认为大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履职保持独立性,审计质量符合要求。
(五)选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大信所已连续7 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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