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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02:22 股吧网页版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 人。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43 名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
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4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涛先生,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众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
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审众环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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