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6-01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6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事李恩双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梁德权代为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决算和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329,536,50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2,611,935.76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723,106.35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比为 31.6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六)同意提交股东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可
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九)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十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十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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