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8 19:24:21 股吧网页版
国旅联合: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在江西
省南昌市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董 3 人,实到独董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润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经对本次重组调整方案进行逐项审议,本次重组调整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有利于顺利推进本次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的分期解锁安排调整、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的调整不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标的资产的变更以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的交易方案重大调整,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3、基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公司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和更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该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

4、公司与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润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杨翼飞 胡大立 谢奉军

2026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