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CAC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CAC 审字[2026]0486 号
CAC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AC 目录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5
二、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6-7
合并利润表 8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0-1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13
CAC 母公司利润表 1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6-17
三、财务报表附注 18-134
CAC 审计 报 告
CAC 审字[2026]0486 号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国旅联合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CAC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旅联合,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广告营销业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CAC 如附注四、(二十九)所述,国旅联合广告营销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为:公司承接业务后,按照客户要求选择媒体投放广告,经与客户确认投放计划,在广告见诸媒体后根据广告实际投放量确认,或按照合同约定,相关服务已提供完毕,经与客户确认相关劳务成果时确认收入实现。
国旅联合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主要从事广告营销业务。2025 年度,新线中视实现广告营销业务收入316,099,596.93 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74.00%。收入是国旅联合的关键指标之一,存在相关方可能为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水平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新线中视广告营销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新线中视广告营销业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营业收入进行细节测试,获取本年度收入台账,选取样本,通过检查业务合同/订单、媒介排期表、客户沟通记录/邮件、发票、媒体后台数据等以CAC 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
(4)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时函证重大客户的本年交易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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