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5-04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5 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
董事吴婷女士、关联监事吴迪女士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3,944.76万元
收购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持有新疆天山雪食
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雪”)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
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2025年4月25 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天山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
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
于公司和农垦集团同受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
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 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 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数据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4年1-9月 影响数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一、营业收入 395,973,437.75 433,905,755.33 37,932,317.5
8
主营业务收入 384,095,539.49 421,993,453.45 37,897,913.9
6
其他业务收入 11,877,898.26 11,912,301.88 34,403.62
减:营业成本 285,232,538.77 323,613,967.19 38,381,4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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