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7:35:22 股吧网页版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 LTD.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目 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0
议案三、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3议案五、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14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5
听取《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非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五、股东会设计票人、监票人,由律师、股东代表组成,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六、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表决案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分别列出,由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

七、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予计票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投票总数之内。

八、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九、进行表决后,由会务人员收取表决票并传至清点计票处。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 号公司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一、参加表决股东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总股数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