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5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持有公司
214,326,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该部分股份已全部质押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吉柯”),其中
1,698,113 股股份被司法标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0.79%,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18%。
2025 年 6 月 25 日,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东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
份转让给亚东投资。本次上海鹏盛持有的 1,698,1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8%)被司法标记,该部分股份过户需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准许过户的
法律文书,可能对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转让过户产生影响。
上海鹏盛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如不能及时解除,将导致该部分
股份无法按照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方案进行转让,进而可能导致上海鹏盛无
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用资金归还,公司可能会触及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风
险,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基本情况
占其 占公 标记股
股东名 标记股份 所持 司总 份是否 标记起 标记到 冻结申 冻结
称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为限售 始日 期日 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股
上海鹏 2025 年 2028 年 上海市
盛科技 1,698,113 0.79% 0.18% 否 7 月 22 7 月 17 浦东新 司法
实业有 日 日 区人民 标记
限公司 法院
注:上述司法标记事项涉及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1,334.72 万元。
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前期已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权人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麦吉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经向上海鹏盛核实,上海鹏盛回复:2025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
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上海九洲弘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上海鹏盛,提出 要求腾退上海市某大厦 18 层部分房屋、赔偿占用房屋产生的损失、逾期付款利 息的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暂计 1,334.72 万元。
上海鹏盛已向上市公司回复表示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相关事项对股份 转让交易和资金占用整改的影响,以尽快推进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履行和实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鹏盛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 累计被标 合计占 合计占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结数量 记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例 (股)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例 例
上海鹏盛科
技实业有限 214,326,656 22.32% 0 1,698,113 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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