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 2025-08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不再逐条列示;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涉及删除监事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3、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文字及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和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4、其他修订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第一条 微电子)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
为维护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微电子)、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党章》)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股批[1999]20 号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股批〔1999〕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吉林市市场监督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注册号:220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0001250。 91220201717149339H。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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