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6-01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中兴华沟通,现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2025 年 8 月 18 日,根
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45 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
〔2025〕4 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 156,695.89 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全部清偿。
二、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5 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已与中兴华就 2025 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中兴华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并提交所内质量控制部门进行复核,持续根据所内质量控制部门的复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与中兴华存在重大分歧。因审计程序尚未完结,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中兴华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配合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25 年度
报告预约披露日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规定,本公告为公司就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最后一次披露。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最终意见类型,将以届时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