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吉林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徐克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生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及董事赵连奎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徐克哲先生担任。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及董事李鹏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徐克哲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2025 年,公司修订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为删除“监事”“监事会”的职责权限等相关表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房屋及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0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2025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2025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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