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6-02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 年末,中兴华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 人。
中兴华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203,338.19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54,719.65 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经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9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0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雪洁,200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大进,2021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合理原则,并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服务的性质及繁简程度,以及审计工作量和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本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 万元,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4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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