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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21:02:07 股吧网页版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专字(2026)第 00001460 号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5541号)。华微电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5)第01010128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我们就导致华微电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华微电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6)、附注十二、4、(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附注十五、2、(1)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所述,2024年度华微电子公司确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的情况。

华微电子公司自2015年起以预付在建工程采购款等形式通过中间方向上海鹏盛划转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5月16日,华微电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吉林证监局立案调查。2025年2月12日,华微电子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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